各学院、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闽人社文【2018】181号文件《关于开展第三批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老师进行申购报名。符合条件老师于2018年9月10日前将材料交到旗山校区公有住房管理科224室(联系人:薛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588),逾期不予受理。
后勤管理处
2018年8月15日
附件: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三批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工作的通知(闽人社人【2018】181号)(通知文件链接:http://rst.fujian.gov.cn/sygdxw/201808/t20180802_36491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