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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时间:2019-04-19浏览:983设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让人民群众学会识别人民防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空袭警报信号并掌握人民防空基本知识和技能检验我市防空警报预报警能力,市政府决定于20194月21日上午组织各县(市)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期间,全市一切活动照常,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各县(市)区、(镇)、(村)及单位要结合防空警报试鸣工作,加强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现将防空警报试鸣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2019年4月21日(星期日)上午930分至103分。

二、防空警报试鸣范围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

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特此通告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9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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