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执行2014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的通知》(教外司欧〔2014〕243号)精神,现将选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留学进修项目
1.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12月;
2.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3.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资助领域
职业技术教育学科,包括职业教育原理、职业教育政策、职业教育管理、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
三、资助内容
包括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2014年国际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章程》规定的基本条件。另,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应同时符合《2014年国家公派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包括外语水平要求。博士研究生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同时符合《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包括外语水平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至4月5日。申请人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为“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为“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研修奖学金”。
2.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应分别按照《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和《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请于2014年3月30日前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联系人: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周颖;联系电话:22867336
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卢燕君;联系电话:22867439
人事处师资管理科:杨君火;联系电话:22867361
教育部国际司关于执行2014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的通知.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研究生院 人事处
2014年3月3日